容桂市监所围绕职业卫生监管职责,对辖区企业开展专项检查,重点针对劳动保护用品配备、使用及管理情况,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。
检查中发现,部分企业存在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台账不健全、发放记录缺失、员工未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等问题。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,要求企业限期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,建立从采购、验收、发放到报废的全流程台账,并加强员工培训,确保防护用品正确使用。
容桂市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,劳动保护用品是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防线,企业必须严格按标准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,不得以现金或其他物品替代。下一步,市监部门将持续跟进整改情况,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处理,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。